13-《远大前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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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如果不能奋发图强,反击回去,那还不如灰飞烟灭呢。”

    “国家和历史哪有什么少年志气。”许朝玉脸上现出回忆的神情,“It’s bette

    to bu

    out, tha

    to fade away. ”

    “与其慢慢凋零,不如烧成灰烬。”许茜茜知道黄立工听得懂单词,未必能领会句子意思,抢着给他翻译。

    许朝玉看出侄女的小心思,笑了笑,“我年轻的时候最喜欢的歌手,最好的一首歌……你们跟我来。”

    他走到女墙旁,指着远处那片没有人烟没有灯火的沙漠,嗓音低沉,“你们现在看到的是一片荒凉。但是,在大航海时代之前,这里是丝绸之路上最繁华的枢纽,东方和西方的交汇点。这片荒凉,曾经是一条路,全球贸易史上最重要的一条商路。每天清晨,骆驼商队驮着货物,顺着路出去,到中亚,到西方去;每天黄昏,夕阳之下,从西方回来的骆驼,也满载着货物,顺着路回来,在这里歇一宿,第二天把货物分发出去,到印度各个邦,到孟加拉、尼泊尔,到中国。

    我们身后这个破败的小城,在它的黄金年代里,是名副其实的黄金之城,在贫瘠沙漠中,却比任何城市都璀璨夺目。来到这里的外地人不敢相信,说一定是魔法师用咒语,一夜之间把黄金城堡降临到此来。

    你们说,是谁创造了这里的辉煌?”

    许茜茜看了眼黄立工,抢着说,“时代。”

    “机灵鬼。”许朝玉的微笑在月光下显得柔和,眼光里闪过一抹宠爱,那是许茜茜小时候所熟悉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想挣钱的人。”黄立工的回答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亡命之徒。”许朝玉点点头,看着那片荒凉。“这里就是龙门客栈,亡命之徒的江湖。强盗、马帮、小贩、骗子、小偷、妓女、武师……钱和货在哪,他们就在哪。骆驼商队,说是贸易商,也是刀口舔血,亡命之徒才能干这行当。每个骆驼身上都挂着长刀,碰到什么事情拔刀就上。每跑一趟,要么送命,要么挣大钱。”

    这才是繁荣城市的底色。灰烬从来都是亡命之徒的底色。

    “大航海时代开始后,辉煌终结。是城市的辉煌终结了,不是亡命之徒。亡命之徒是不死的,钱和货到哪,他们到哪。时代进入大航海,他们就跟着,到海上去。没了亡命之徒,这个城市就冰冻在时间里面。你们现在看到的,还是它几百年前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许朝玉凝视着远方。真正的灰飞烟灭,是连可怪罪的敌人都找不到。

    回过头的时候,他脸上的柔和已经消失,代之以精干机警,挺直腰,看着许茜茜。许茜茜明白他的意思,闲谈结束,该说正事了。

    回到桌子边,她用三句话把来意说完。

    许朝玉也不多问,眼睛迅速扫过黄立工,扫过许茜茜,落回到黄立工身上,说,“我试试。”

    黄立工从兜里掏出一张纸片,放在桌面上,用手指轻轻推过去。许朝玉拿起来,借着月光看着上面的字,时间、航班号、名字、座位,必要的信息工整地抄在上面。他轻轻的点了点头,这是很干净的做法,不留痕迹。许朝玉拿起桌上的电话,指着那碟饼,说,“这里香蕉薄饼也做得很好,不会有奇怪的味道。我一会回来。”

    许朝玉走到城墙内沿,消失在楼梯下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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