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他将其中的一半,当众分发给了彰德府的百姓。 另一半,则充作了南征大军的军饷。 一时间,楚珩的仁德之名,传遍了整个彰德府。 无数的青壮,感念他的恩德,自发的,加入了他的队伍。 短短两日,楚珩麾下的兵马,便从五千,扩充到了一万。 虽然,其中大半都是未经训练的新兵,但士气,却异常的高昂。 他们看着那面“楚”字大旗,眼神中,充满了狂热的崇拜。 他们相信,这位年轻的将军,能带领他们,走向一个,不一样的未来。 安顿好彰德府的一切,楚珩没有过多的停留。 他留下了一千名守军,和足以支撑全城百姓一个月的粮草,便率领着近万人的大军,继续南下。 他的目标,始终明确。 怀庆府。 …… 七日后。 怀庆府,城外。 一支旌旗招展,军容严整的大军,出现在了地平线的尽头。 城楼之上,负责巡逻的流寇哨兵,揉了揉惺忪的睡眼,起初,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。 直到那黑压压的军队,越来越近,那股冲天的杀气,扑面而来时,他才惊恐的,敲响了城头的警钟。 “铛!铛!铛!” 急促的钟声,打破了怀庆府的宁静。 府衙之内,正在与几名部将,饮酒作乐的刘宗敏,听到钟声,不耐烦的,皱了皱眉头。 “他娘的!大清早的,哪个不长眼的,在敲丧钟?!” 刘宗敏,是李自成麾下,最骁勇,也最残暴的一员大将。 他出身铁匠,身材魁梧,力大无穷,一杆铁枪,使得出神入化。 攻破洛阳后,正是他,亲手将福王朱常洵,扔进了滚烫的油锅。 此刻,他端起面前那只用人头骨制成的酒碗,将里面鲜红的酒液,一饮而尽。 那酒,是用处女的鲜血,混合着上好的烧刀子,调制而成。 是他的最爱。 “报——!” 一名流寇探子,连滚带爬的,冲进了大堂。 “报……报将军!城……城外来了大批官军!看旗号,是……是平贼将军,楚珩!” “楚珩?” 刘宗敏愣了一下,旋即,爆发出了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。 “哈哈哈哈!” “我还以为是谁!原来是那个在北边,走了狗屎运,打退了建奴的毛头小子!” “他不在他的云州城好好待着,跑到我怀庆府来送死?” 第(3/3)页